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位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部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范围通知如下:
一、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153家、火灾高危单位22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37家、火灾高危单位1家;(单位名单见附件,前面标有“★”的为火灾高危单位)。
二、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对本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凡符合《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版)的均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纳入监督抽查范围,对关闭停业的单位要及时调整,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备案。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六个一”措施,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完善新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微型消防站建设,扎实开展本单位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接入远程视频监控,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鼓励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增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附件:1.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3月18日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调整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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