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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变更引发争议 开发商与业主各执一词

作者:全媒体记者 谢韬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6-25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位于北湖区下湄桥街道的紫宸北郡小区的物业公司在地下停车场私自增设停车位,导致消防器材室被遮挡,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处理。

6月25日,记者在紫宸北郡小区看到,该小区6栋2单元负一层的电梯出入口一侧划定了一个停车位,一辆私家车正停放于此。停车位后方有一扇被锁住的门,据几位业主介绍,这扇门后原来是消防器材室,曾挂有“消防器材室”的标识牌,但后来被移除。业主们表示,该位置未规划为停车位,现在增设的停车位不仅影响了业主的正常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他们曾就此问题进行过投诉,但至今未得到解决。

紫宸北郡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李先生澄清道,该车位不是物业公司建设的,而是开发商建设的,且该车位后是配电室,不是消防器材室,此前是工作人员挂错了标识牌。“该车位未影响电梯出入口,且电梯出入口的宽度也满足消防疏散要求。”他说。

“我们并未新增车位,而是在地下停车场原规划的41号车位的位置,因结构承重需求增设了一根承重柱,这使得原车位无法使用,在征得41号车位产权业主的同意后,公司工程部才将41号车位调整至当前位置。”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张女士回应称。

该停车位的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记者咨询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副科长罗成龙。“如果车位未占用业主共有部分或不涉及产权手续办理,业主和开发商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该车位占用了小区业主共用共有的区域,则应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后进行变更。此外,开发商还需公示征求业主意见,车位的设置也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他表示。

编辑:曹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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