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汝城县双子明珠家居商场位于汝城县卢阳镇卢阳大道南延段阳光丽苑B区151001栋B1S-01商铺,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此前,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排烟设施;南面疏散楼梯间违规设置卷帘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要素第5.3.3条、第7.3.9条、第7.5条、第7.7.2条和第7.9.4条的规定,经大队集体商议决定,综合判定汝城县双子明珠家居商场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县政府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给予汝城县双子明珠家居商场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加强帮扶指导,切实推进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如期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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