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组成消防产品专项执法小组,成功破获一起冒充消防部门兜售伪劣消防器材案件,百余件灭火器被查封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案人员周某招和黄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当天下午3时许,县消防救援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自称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年检并推销器材”。由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组成的消防产品专项执法小组立即展开排查,在沤江镇某服装店发现两名身着仿制
“我就是销售灭火器的,就是这一两天。”面对执法人员的突击检查,当事人神色慌张,言辞闪烁。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其出示证件,对方却支支吾吾无法出示任何有效证件。经核查,该男子并非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所售器材无产品合格证明,灭火器贴的伪造检验合格标签,部分灭火器压力指针异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消防救援部门绝不会以任何形式推销、兜售消防产品,正规执法必先亮证。”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现场开展普法教育,指导商户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产品真伪。店主李女士表示:“幸亏执法人员来得及时。”
办案民警将周某招、黄某抓获归案。经询问,两人如实陈述了在桂东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推销灭火器的违法行为。据两人陈述,周某招负责从湖南、广东等地的工地回收二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筛选出质保期内、瓶身无破损且压力值正常的灭火器,黄某则负责收钱开票。为获取商铺店主信任,两人特地穿上网购的蓝色制服,佩戴“民安消防”工牌和伪造的消防工作证,以“消防检查”为由兜售灭火器。
消防救援部门呼吁广大商户:购买消防器材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索要产品合格证明;如遇可疑人员,可拨打12345核实,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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