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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岭下读好书丨干好工作要做到“十有”——读《把事情做到最好》有感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6-02-03


近日,再读《把事情做到最好》一书,深获启发、感悟良多。该书围绕“想做事、肯做事、能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善做事、做对事、做成事、做好事、不出事”十个层面,以平实语言和生动案例,系统阐释了把事情做到最好的方法与态度。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我深刻体会到,要把事情真正做到最好,必须破解“说了≠做了、做了≠做完了、做完了≠做好了”这三个不等式,关键在于自觉践行“十有”要求,将理念转化为行动,将行动升华为实效。

一、要有志。“志之所趋,无远弗届”。“有志”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动力,体现“想做事”的自觉。书中指出,“不想做事就会没事可做”“只要想做,就没有做不成的事”。人若有志,万事可为;人若无志,一事无成。现实中,少数干部沦为“躺平式”“木偶式”“陀螺式”的负面典型,不仅贻误工作,更损害队伍风气。要把事情做到最好,就必须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常怀奋斗之志,厚植“为郴州发展而干、为郴州人民而拼、为郴州荣誉而战”的深厚情怀,真正把“想干事”的热情转化为“能干事”“干成事”的实际成效,在拼搏中书写价值、成就事业。

二、要有心。“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有心”即发自内心、全情投入,体现“肯做事”的态度。书中强调,“做事情一定要拿出真正的诚意来”“不要被动等事做,而要主动找事做”。干工作,是主动还是被动,是积极还是消极,是认真还是马虎,是精益求精还是敷衍了事,其结果迥然不同。有心者视“职业”为“事业”,把“岗位”当“战位”,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要把事情做到最好,就必须做工作中的“有心人”,以诚心滋养初心,激发“走路一阵风、工作往前冲”的昂扬干劲,真正做到真心想事、用心谋事、全心干事。

三、要有力。南怀瑾先生曾指出,人有三个基本错误不能犯:“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有力”意味着有能力、有本领,体现“能做事”的底气。书中提醒,“不要只做低于自己能力的工作”“能做事才算有本事”。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政法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日日与法律为伴、时时与矛盾交锋、事事与民心相连,手中若没有“金刚钻”就揽不了“瓷器活”。同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政法队伍能力水平仍有不适应之处,“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判不明”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要把事情做到最好,就必须把专业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升政治能力、法治素养、专业水平,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硬实力和克敌制胜的真本领。

四、要有法。“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有法”强调的是工作方法,体现“会做事”的艺术。书中提醒我们,“不仅要会做事,还要会共事”“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会做事要耐得住性子、俯得下身子、沉得下心思”。处理问题的方式有很多,而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是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否善用法治方式,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建设,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要把工作做到最好,就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五、要有胆。“狭路相逢勇者胜”。“有胆”强调的是担当与勇气,体现“敢做事”的气魄。书中深刻指出:“不要怕做事,而要敢做事”“敢于做事,而不能鲁莽行事”“对待工作有冲劲,敢于挑战”。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时刻战斗在维护安全稳定最前沿,肩负与敌对势力较量、与犯罪分子斗争的重大责任。政法工作不仅是能力问题,更是担当问题。如果不敢担当,凡事按部就班、四平八稳,面对问题犹豫观望、错失良机,就可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倘若在敌人面前不敢亮剑、不敢斗争,甚至逃避责任、妥协退让,那就是对党的不忠、对人民的辜负。越是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情况危急,政法干警越要展现“战必用我、舍我其谁”的决心,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六、要有谋。“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有谋”讲究的是工作策略与思维,体现“善做事”的智慧。书中指出:“善做事就是要善始善终,善谋善干,善作善成”“从不问任务有多难,只问自己要如何去达成”。政法工作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案件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一项政策的出台可能关乎长远发展,一次执法活动可能触动敏感神经。干好政法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战略策略问题,自觉运用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把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未来统一起来,善于把握事物本质、发展规律、工作关键和政策尺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扎实推动政法工作行稳致远。

七、要有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有实”是成事之基,体现“做对事”的作风。书中也强调,“不是把事情做完,而是要把事情做对”“做事要做正确的事”“忙要忙到点子上”。政法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政法机关抓落实必须是全面见底、百分之百的落实,来不得半点空和虚,一搞形式主义马上就会露馅,甚至酿成大祸。现实工作中,我们常陷入“为做事而做事”的误区:有的“虚忙”,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乱忙”,工作不对靶心、抓不住重点;有的“假忙”,看似忙碌加班,实为熬时间、磨洋工;有的“被忙”,疲于陪同接待、应付检查。要把事情做到最好,就必须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精力用在点子上、把工作干在关键处。

八、要有恒。“行百里者半九十”。“有恒”是坚韧品格,体现“做成事”的定力。书中指出:“不要说有多努力,要说有没有把事情做成”“凡事浅尝辄止,最终将一事无成”“做事不能做表面功夫,一定要做彻底”。政法队伍的风格是旗帜鲜明、坚决果断,对“拼当下”“慢不得”的任务,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不能慢慢吞吞、拖拖拉拉。对“谋长远”“急不得”的工作,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把“不可能”变为“可能”,把“可能”做到“卓越”。比如,建设法治社会、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等基层政法工作,头绪多、周期长,要长而有力、久久为功地持续狠抓,决不能贪一时之功、图一时之名、为一时之利。

九、要有成。“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有成”追求的是卓越与极致,体现“做好事”的境界。书中倡导,“不是把事情做了,而是要把事情做好”“任何值得做好的事情,都值得做得尽善尽美”。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每一次裁决都影响着人们对法治的信仰,细微的疏漏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要把事情做到最好,就必须强化“干就干到极致,做就做到完美”的工作标准,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检验的铁案、精品案,确保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要有畏。“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有畏”是一种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体现“不出事”的清醒。要想“不出事”,就得心中“常存事”、时时“防出事”、处处“慎行事”。正如书中所警示的,“常说没事,就会有事;常怕出事,就会没事”。当前,我市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风险易发多发,各类可见与不可见隐患交织叠加。我们要始终保持“眼睛瞪得大大”的敏锐警觉,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提升“事事心中有底”的处置能力,凡事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坚决守住社会安全稳定底线。

(作者黄刚系列市委政法委干部)

来源:苏仙岭下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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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莉娜 见习生 余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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