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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2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019年6月19日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社党组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周例会、调度会议10余次,组织了6个专题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确保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实巡察整改上来。二是精心组织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社党组制定了《中共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都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分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三是着眼标本兼治。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深层次问题,先后制定、完善14项规章制度,确保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从“根”上进行治理。

二、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综合改革指示和中省市供销综合改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1.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对供销综合改革思想动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二是编印《郴州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资料汇编》,下发到各县市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凝聚改革共识。三是与郴州日报社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对供销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系列报道。四是在汝城召开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对供销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反馈问题:综合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缺乏抓手,可实施性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郴州实际,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郴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通知》,明确将“三大体系”建设和“两项服务”的开展作为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二是聚焦“供”和“销”,建立供销平台,引进了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并积极进行项目协调,促进该项目早日投入运营。

3.反馈问题:全市供销改革总体处于开开会、发发文状态,难以同步达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在汝城县召开了郴州市农业产业发展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对供销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整改期间市社派出了工作指导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指导。三是建立对县市区、市直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的月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

4.反馈问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不够,理论学习没有按年度学习计划抓好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有机结合。二是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抓好补课和学习,补齐了未集中学习的课题。每周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组织了一次党建基本知识测试。

5.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不到位,对社有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指导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六个纳入”,并抓好了落实。二是强化社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召开了全资企业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和指导会议,组织社属企业党员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社领导带队对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导。

6.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二是社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7.反馈问题: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市供销社QQ和微信群管理办法》,对社机关QQ群、微信群进行严格管理。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三审制”,并及时更新网站发布信息。

8.反馈问题:脱贫增收措施不实不准,产业奖补资金发放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驻村工作队队员按政策抓好脱贫增收措施的落实。二是对目前产业奖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列出了负面清单人员,并在今后的产业奖补中重点核查负面清单人员的养殖情况。三是修订完善《安仁县金紫仙镇豪山村高坊村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暂行)》,明确对贫困户养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产业奖补资金发放精准。

9.反馈问题:扶贫培训形式化,培训缺乏针对性。

整改情况:一是整顿工作作风,对市社扶贫工作队队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明确市社今后将派人对扶贫培训进行全程监督。二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安仁县金紫仙镇高坊村农村贫困残疾人技能培训计划》,并对贫困户开展了种植、饲养、政策、安全等内容的培训,市社派人全程参与了培训。

(二)履行供销综合改革政治责任欠缺的问题

10.反馈问题:为农服务意识不强、办法不多,社有企业普遍没有参与到为农服务中来。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农经站联合草拟了《关于统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为农服务新方式。二是组织社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三是拟对涉农企业增加投入,进一步拓宽为农服务渠道,发挥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功能。

11.反馈问题:有些基层合作社实为“空壳社”,农村商品流通经营服务平台没有构建起来。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空壳社”台帐,并督促县市区社加快对系统内“空壳社”的清理整顿工作进度。二是加大对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的协调力度,加快项目进展,待该项目正式运营后,可进一步发挥农产品销售“总枢纽”作用,进一步化解农产品“卖难”问题。

12.反馈问题:社有企业“散小弱”,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散小弱”的企业进行了清算、注销。二是督促相关社属企业制定出台了《基本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管理。

13.反馈问题:社有资产家底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家底建立台账。督促各社有企业对资产进行盘点并上报,经核实后建立了全社资产台账。二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市供销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科室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三是全部收回了保管在个人手上的产权证书。

14.反馈问题:社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基本处于流失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对社有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对于被下岗职工无偿占用的资产进行了清理。三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管理的责任科室和监管职责,防止资产流失。

15.反馈问题:用空壳公司包装申报专项资金,相关单位对项目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个别社属公司无业务无人员的情况,启动对该公司的清算、注销,并将其股权进行了变更。二是责令个别县市区供销社对存在的虚假项目情况进行了整改。

16.反馈问题:社党组没有安排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跟踪监督,个别公司争取的专项资金未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投入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监督责任科室及监督内容。二是督促相关县市区供销社对有关项目尽快实施完成。三是个别社属企业争取到的市级综合改革项目专项资金因项目未实施已被市财政收回。

17.反馈问题:议事决策规则缺失。

整改情况: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湖南省郴州市南方供销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中共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议事规则(试行)》《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督办工作制度(试行)》等系列决策制度。

(三)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8.反馈问题: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少、指导少、督促少。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督促相关党支部落实了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19.反馈问题:党务干部不熟悉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开展了党组织关系清理工作,对已经调离市社机关的党员,将其党组织关系进行了转出。三是督促各支部按月收取党费,并对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20.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很少参加党支部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调领导干部在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督促各党支部按要求认真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党员民主评议,市社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召开高质量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真碰硬、红脸出汗、辣味十足。三是领导干部分别带头讲了党课。四是督促企业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党性锻炼以及专题学习。

21.反馈问题:社党组压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社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企业党建工作,针对个别企业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研究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了企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督促了流动党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三是为企业支部设立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

22.反馈问题:存在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列为考察对象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学习《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对有关干部的重用重新进行了民主推荐,社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重新进行了认定。

23.反馈问题:未按规定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予以重新认定或纠正。

整改情况:对相关干部的破格提拔情况进行了核实,社党组根据核实结果及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认定,并形成专项情况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社其他干部的提拔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24.反馈问题:未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社党组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二是社党组对有关干部在试用期调整岗位的情况进行了认定,并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了情况说明。

25.反馈问题:重用干部没有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

整改情况:对有关干部重用时的民主推荐情况进行了核查,社党组根据核查情况进行了认定。

26.反馈问题:职务任免有关程序错误和时间矛盾。

整改情况:社党组对有关干部的任职时间重新进行了认定,并重新下发任职文件和转正任职文件,撤销原有任免文件。

27. 反馈问题:档案专项审核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提升市社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二是社党组对有关干部的档案存疑情况进行了认定。三是对干部档案中缺失的材料进行了查补。四是开展了对全社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

28.反馈问题:考察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有关干部考察材料中存在的落款时间错误、缺失民主推荐、民意测评等情况进行查核,社党组根据查核情况对相关干部的考察材料进行了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归入档案。

29.反馈问题:未对受诫勉组织处理对象本人下达诫勉书,未留存诫勉资料和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将受诫勉处理干部的诫勉书、诫勉谈话记录、书面检查材料等原始文件归入其档案。二是人事干部学习了关于诫勉谈话和函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熟悉诫勉谈话操作程序。

30.反馈问题:存在未经审批出国(境)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因私出国(境)的相关规定。二是对未经审批因私出国的有关干部及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31.反馈问题:供销综合改革行动少、落实差,考核的关键指标重形式轻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加强调研指导力度,成立了推进指导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了指导调研,掌握了各地供销综合改革真实情况。二是与市委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和衔接,拟在年内组织一次综合督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三是与省供销合作总社对接今年供销综合改革考核指标事宜,调整今年考核的关键指标,使考核体系进一步科学、务实。

32.反馈问题:社有企业依靠放贷收利息生存,坐吃山空导致破产清算。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组织社属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开展经营管理培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制定出台《湖南省郴州市南方供销总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规范社有企业的放贷行为。

33.反馈问题:出差审批制度控制不严,未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郴州市供销社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郴州市供销社公务接待及加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郴州市供销社出差审批制度(试行)》《郴州市棉麻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以及相关社属企业违规报销的烟、酒费用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依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查核意见及有关规定对违规资金清退到位。

(五)落实纪律要求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34.反馈问题:社党组对审计反馈的问题敷衍应对,对审计整改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向社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由市社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约谈。二是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讲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三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内部审计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每年由监督审计科牵头负责对社属企业的资产、财务、经营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交市社研究。

35.反馈问题:社党组对内审监督不重视,内审监管不规范,审计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社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国总社以及省社监事会的有关工作报告,提升对内审工作的重视。二是加强领导,年初已将监督审计工作纳入了《郴州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工作要点》。三是制定出台《郴州市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若干规定(试行)》,规范内审工作,提高内审质量。

36.反馈问题:违规出借公款。

整改情况:违规出借的资金已全部收回,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7.反馈问题:合同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郴州市供销合作社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二是落实合同履行检查制度,开展了对2019年上半年度合同签订、履行的监督检查。三是督促相关社属企业制定出台了合同管理制度。四是对下属企业的仓库所有权问题重新签订了三方协议,明确了仓库的归属权,解决了同一仓库归属多个不同产权主体的遗留问题。

(六)整改未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

1.反馈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精神吃得不透,在结合实际谋划和推进综合改革时抓不到关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吃透习总书记指示精神。二是向市委领导汇报了目前供销综合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取得了市委领导的重视、支持。三是制定并下发了《郴州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通知》,明确将“三大体系”建设和“两项服务”的开展作为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四是加强指导力度,派出了工作指导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指导。

整改计划:加大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力度,确保到2020年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全面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

2.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督促各社属企业制定、完善了财务制度。二是开展财务清理,对该收的利息、租金、承包费以及系统内相互拆借资金进行了清理。三是对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的拆迁工作经费进行清理,下一步将依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查核意见及有关规定对违规资金清退到位。四是社党组依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机关到下属企业报销费用的情况进行了认定,并要求今后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最大程度避免到下属企业报账。

整改计划:加大财务清理力度,继续对该收的利息、租金、承包费以及系统内相互拆借资金进行清理。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坚持长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坚持按照整改的任务和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强责任,持续不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加强督促调度,尽快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二是抓实“三结合”,促进业务工作整体提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相结合,促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促进全社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提升;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促进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

三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把巡察整改当作我们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有力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政治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5-2860289;邮寄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56号房产局大楼6楼,市供销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618室);电子邮箱:3914751@qq.com。

中共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19年10月15日

编辑:何重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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