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规矩 服务有温度——郴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纪实

来源:郴州新闻网 2025-10-16 00:40:51

“以前一个月要接待三四拨检查组,生产计划都得跟着‘让路’;现在推行‘扫码入企’,流程规范、事项透明,我们终于能心无旁骛地搞生产了!”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总经办副总监王彦雄对如今郴州规范有序的涉企执法环境竖起了大拇指。

2025年以来,郴州市以“公开透明、规范执法、柔性执法”为核心抓手,打出一套精准高效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组合拳”,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公开透明立规矩

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点开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市本级46家执法主体、226项涉企检查事项清晰罗列,检查依据、具体方式、开展频次等信息一目了然……

这背后,是郴州市通过出台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方案,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备案公示,以“清单之外无检查”的硬规定,彻底扭转了过去执法随意的局面。

针对电竞酒店、“剧本杀”等新业态监管难题,我市梳理19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组建联合检查组开展“一站式”检查——既填补了“监管真空”,又杜绝了“多头执法”的困扰。

“以前要应对文旅、消防、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检查,现在一次联合检查就能覆盖所有事项,迎检时间也减少了不少。”市城区元熊电竞酒店负责人李丽清感慨。

计划管控是规范执法的“先手棋”。全市467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制定并公示2025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38项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让“何时查、查什么”提前明确、一目了然。

截至9月底,全市按计划开展入企检查4281次,触发式入企检查1994次,检查频次同比下降40%,企业“迎检负担”显著减轻。

▲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扫码入企开展执法检查

“扫码入企”成为执法透明化的“硬核支撑”。如今在郴州,执法人员必须先在平台申请检查码、上传检查方案,检查时亮码持证,检查后实时上传结果,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此前,桂阳县某局3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亮码就开展检查,当地司法局通过平台核查发现后,立即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以“数字赋能”筑牢透明执法的坚实防线。

此外,全市402家行政执法单位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公示,355家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示,361家完成免罚事项清单公示——“三清单”全面公开,让企业对执法标准“心中有数”,经营更有底气。

规范执法强根基

给权力运行套上“紧箍咒”

“感谢市司法局的监督,不仅帮我们纠正了错误,更明确了执法标准!”郴州市某局工作人员在完成行政强制整改后深有感触。此前,该局因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错误将某小区706房锁定为物业管理用房,导致房屋长期无法销售。市司法局排查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现问题后,依据《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发出监督意见书,推动该局重新学习法规、全面自查,最终完成物管用房锁定置换,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排查整治执法乱象,梳理2023年以来涉企执法案件64502件,通过微信公众号、12345热线等渠道征集问题线索378条,已整改到位322条,49起典型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发监督意见书70余份,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城管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对进城占道卖菜农民教育劝导,帮助农民将菜挑至市场内指定地点销售

案卷评查是规范执法的“放大镜”。省司法厅抽取的39本涉企案卷中,桂东县市场监管局、北湖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不完整等问题,均被列为重点整改对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累计评查1492宗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发现问题6923个,对重点问题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5份、督办函13份,其余问题均在积极整改中。汝城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开展“联合评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倒逼执法规范。

资兴市某局办理某公司超深开采案件时,曾错误引用失效法律条款。资兴市司法局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后,立即制发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更正裁量权基准、重新计算处罚金额,并组织执法人员专项培训。“这次整改不仅纠正个案错误,更建立了法律条文定期梳理机制,从根本上避免同类问题。”该局执法人员说。

为织密监督网络,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建立“一案双查”机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共享涉企执法信息2300余条,制发检察建议46件,形成“检察监督+执法监督”双重约束。“以前执法监督是‘单打独斗’,现在与检察院协同,监督更精准、整改更有力,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市司法局分管领导表示。

柔性执法显温度

为企业发展注入“暖动力”

“就销售1包超标大米,却要面临1.5万元罚款,对我们小企业来说真是‘雪上加霜’!”回忆2024年的经历,汝城县某超市负责人仍心有余悸。好在汝城县司法局在行政复议中发现“小过重罚”问题,依法作出撤销重作决定,并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督促执法部门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如今,“温情执法”在郴州已成常态。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721工作法”——70%以上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以上的问题用管理解决、不超过1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2025年1月以来,全市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47280件,免罚金额1351万元,切实为企业减负。其中,市交警支队对来郴旅游、投资、经商等车辆坚持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外地车免罚案件32367件,免罚金额370万元。

郴州浩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鉴于其系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删除虚假信息并与消费者和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执法人员开展“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宣传内容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违规风险。

从“清单公开”到“数字监管”,从“严督实导”到“柔性容错”,郴州市以“公开、规范、温情”三方发力,推动涉企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对执法满意度同比提升18%,因执法引发的信访案件下降32%。

一审:张倩佳 

二审:黄慧 

三审:刘小飞

作者:郴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翔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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