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六安霍山县一小区业主私挖近300平方米地下室,导致楼上32套房屋开裂。虽涉案业主已被依法逮捕,房屋基础加固工程也验收合格,但这起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危机,既暴露了基层治理短板,也折射出治理体系的改进空间。
回溯事件全程,前期监管“缺位”问题令人警醒。物业以“无执法权”为由,对持续数月的违规开挖视而不见;基层部门初期未能形成监管合力,使个体违法行为从“隐蔽施工”逐渐升级为“地基系统性损伤”。直到楼体裂缝蔓延至顶楼,检测报告判定房屋为C级危房,多部门才联合成立调查组,启动加固与追责程序。这种“前期滞后、后期发力”的治理困境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地发生的“拆承重墙致楼体倾斜”“私搭乱建引发坍塌”等事件,均存在类似“监管空白期”,这更凸显公共安全治理必须守住“快、严、早”三大核心。
响应要快,需以“前置预警+即时联动”筑牢第一道防线。物业作为小区安全“守门人”,不能将“无执法权”异化为“无责任”。若物业在开挖初期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部门制止施工,事件或许不会恶化。因此,物业需要强化“第一响应人”角色,发现违规施工后,必须立即上报住建、城管部门。同时,相关部门应搭建“公共安全隐患快速响应平台”,打通物业、社区、职能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违规行为发现即上传、部门联动及时到场处置”,让风险在萌芽阶段被精准扼杀。
惩戒要严,需以“全链条追责+信用惩戒”强化震慑效应。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方面要健全“全链条追责机制”,对违规业主,不仅要追究房屋加固费、业主安置费、房屋贬值损失等民事赔偿责任,还需根据危害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履职不力的物业,依法处以高额罚款,并纳入行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物业项目招投标;对初期监管缺位的部门责任人,依规启动问责程序,以“问责一个、警示一片”压实责任。另一方面,将此类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限制其贷款、购房、招投标等权益,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合力,让“不敢违法”成为社会共识。
预防要早,需以“普法宣传+常态巡查”夯实源头根基。事件暴露出的深层问题是,部分业主对“房屋安全红线”认知模糊,误以为“自家房屋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忽视私挖地下室对整栋楼地基的破坏。对此,住建部门应联合社区、物业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让居民清楚违规装修的法律后果与安全危害。同时,将房屋安全巡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排查老旧小区、临街商铺的装修行为,推动监管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发现”。
公共安全无小事,一丝疏忽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后果。守护居住安全,既需要相关部门早发现、早处置,更需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唯有以早字抓预防,以快字抢时间,以严字立规矩,才能让每一栋居民楼都成为安全“堡垒”,让住有所居真正升级为住有所安。
一审:张倩佳
二审:朱俊铃
三审:周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