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粤赣“三省三地”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在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来自广东省仁化县、江西省崇义县、湖南省汝城县三地检察机关的30余名干警齐聚一堂,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两大核心议题,通过专题授课、典型案例剖析、沉浸式现场研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度交流与思维碰撞。
这场培训不仅是业务能力的“练兵”,更是对湘粤赣三地检察机关此前共同签署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北江上游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深入落实,标志着湘粤赣边区在构建跨区域检察协同保护新格局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公益诉讼,特别是生态环境与红色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在实践中常面临“画地为牢”的困境。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往往具有流动性、跨域性,一条河流的上游污染可能损害下游多个地区,单一行政区划内的执法时常遭遇管辖壁垒与协调难题。红色资源保护同样如此,许多革命历史遗迹、文物脉络相连,承载着跨区域的共同历史记忆,其保护工作亟需统一标准与协同行动。此前,“各扫门前雪”的治理模式,容易导致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修复治理碎片化,难以形成系统性、震慑性的保护合力。
正因如此,湘粤赣三地主动打破行政边界,推进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其意义深远,远不止于一次成功的培训。首先,它是对治理效能的一次“系统升级”。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个案协作等机制,能够实现对跨界破坏行为的快速反应与联动打击,将分散的司法力量凝聚成合力,变“分头治水”为“共护一江”。其次,这是对红色根脉的一次“协同守护”。围绕“半条被子”等共同拥有的红色资源,三地检察机关共同研讨保护之策,有助于统一司法尺度和保护标准,使红色文化遗产在法治框架下得到整体性、原真性保护,让革命精神跨越省界焕发时代光芒。
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为更大范围的区域协同治理提供了“检察样本”。它以法治协作为突破口,探索出一条以制度化、常态化协作替代临时性、运动式联合执法的新路径,对于破解其他领域的跨区域治理难题,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价值。
一审 | 谢莉娜 见习生 余丞林
二审 | 陶子瑶
三审 | 李艳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