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在于解决人的思想问题,进而引导和规范人的行为作风。郴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入执纪执法实践,做到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通过面对面沟通、硬碰硬执纪、点对点警示、一对一谈话、心贴心关怀,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党纪党规内化为标准线、分界线、高压线、警戒线、生命线,切实以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思想引领“面对面”,铸魂育人固根基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做到学深悟透。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将其作为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林邑讲堂”等载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淬炼党性、升华思想、增进认同。二是强化全周期管理,做到教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党性培养、教育感化,帮助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清除错误观念,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属性,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三是强化政治监督,做到令行禁止。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列席会议、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巡视整改监督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抓好“第一议题”学习、“第一遵循”贯彻、“第一政治要件”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执纪执法“硬碰硬”,精准发力求实效
一是贯穿始终,促进情理法融合。坚持在执纪执法各环节做实做细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因势利导、因事施策、因时切入,促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对象转变态度、打开心结,努力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达到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的目的。二是因人施教,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党性原则缺失的党员干部,着重引导其深刻检视党性修养短板,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等方式唤醒组织忠诚,增强纪律意识。对严重违纪违法人员,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制度,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开篇,促其消除思想顾虑、反思错误根源。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及时纳入回访教育范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解开心结、重拾干劲。三是综合施策,放大工作叠加效应。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多样性,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力争实现监督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警示教育“点对点”,常抓不懈筑防线
一是紧盯关键节点,抓住“关键少数”。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持节前教育提醒、明确纪律要求。从业务流程谈起、从岗位职责说起、从风险点切入,融合具体业务开展穿透式监督,做到问题及时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组织召开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家风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家庭助廉 团团圆圆”主题活动,呼吁领导干部以德立家、以廉护家。二是常敲思想警钟,做到警钟长鸣。聚焦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拍摄制作《底线》《戒尺》等警示教育片,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全员观看,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加强“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纪律学习培训,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普及纪律法规,在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上不断巩固深化。三是突出沉浸体验,发挥阵地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运用直观生动的呈现形式,讲清腐败危害、找准廉政风险,让警示教育直击心底。充分发挥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阵地作用,今年以来已组织543个单位21000余人次参观,真正发挥“观摩一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综合效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谈心谈话“一对一”,抓早抓小防未然
一是紧扣关键节点,开展任职谈话。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定期对新提拔干部、新进重要岗位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提醒扣好廉洁履职“第一粒扣子”,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修养,养成在监督和约束环境下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习惯。二是紧盯苗头隐患,开展提醒谈话。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予以诫勉等方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三是融入组织生活,开展常态谈话。结合“三会一课”、日常工作会议等,从业务流程谈起、从廉政风险点切入,将党规党纪宣贯融入具体业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做到处早处小。
关心关爱“心贴心”,严管厚爱促担当
一是真情关爱,激励“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对受处理处分的干部,要求身边同志摘掉“有色眼镜”,在工作生活中体现组织的温暖和同事的情谊,工作上加强团结协作,生活上给予真诚关心,帮助他们知错改错、重拾信心。二是撑腰鼓劲,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护航。用好澄清正名机制,根据失实检举控告的影响程度和对象意愿量身定制澄清方案,做到敢于澄清、及时澄清、精准澄清。严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精准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对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恶意举报等行为果断亮剑,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回访教育,做好“后半篇文章”。丰富拓展回访教育内涵,细致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帮助“跌倒”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树立信心、激发斗志,实现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力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管理使用的“后半篇文章”,以组织担当激励干部担当,让“跌倒”干部在关心关爱中站起来、跟上来,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郴州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郴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
一审:龙琦钰
二审:朱俊铃
三审:刘红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