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0时26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苏仙大队苏仙中队工作人员刘美霞、刘丹在桔井路开展日常巡查。当巡查至市29完小附近路段时,发现一只小鸟因受伤跌落在马路中央,随时可能发生危险。

所幸当时该路段暂无车辆通行,两名工作人员迅速上前,小心翼翼将这只浑身湿透、带有伤情的小鸟轻轻抱起,并用随身携带的纸巾细心擦拭它身上的雨水。随后,两人快步返回岗亭,为受惊吓、瑟瑟发抖的小鸟喂水,并将其妥善安置在盒子内。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苏仙区林业局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告知现场情况,请求专业人员前来处置。

10分钟后,救助站工作人员抵达现场。经现场辨认,这只受伤小鸟为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后续将由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治与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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