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郴州市翠江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保护翠江,是生态建设所需,也是郴州发展所需。
翠江,是湘江一级支流耒水在郴州的重要河段,是郴州生态版图上重要的“绿色动脉”。即将正式施行的《规定》,内容直指翠江保护的核心痛点。此后,翠江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不再是“九龙治水”,而将从政府主导转向全民参与,从部门分治转向协同共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合力。《规定》让“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更清晰了,让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多“硬支撑”。
《规定》也将引领绿色发展。保护翠江碧水,不是“一刀切”,而是划分出核心保护区、融合发展区,分类施策,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发展思路,既守住了翠江的生态底色,又为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提供了发展指南,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象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工程,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可见,以法为盾守护翠江,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郑重承诺。
站在翠江之畔,看碧水东流、丹霞耸峙,我们更能理解《规定》施行背后的深意:这不仅是为了守护眼前的美景,更是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永续的清水;这不仅是生态保护的法治实践,更是推动郴州绿色发展的战略之举。
以法为盾,翠江的明天必将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这一湾碧水,必将成为这座城市最亮丽的生态名片;这一湾碧水所承载的生态福祉与发展动能,也必将在法治护航下,源源不断地惠及郴州人民。
一审:谢莉娜
二审:张明
三审:刘红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