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郴州市北湖区居民李萍在市第三人民医院顺利办理出院结算,成为全市首位享受分娩“零自付”新政的参保产妇,标志着郴州市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政策正式落地见效。
“生第一个宝宝的时候,我花了4000多元,现在赶上‘零自付’这么好的政策,真的是太惊喜、太暖心了!”李萍激动地说,原本为生育准备的费用不用支出,这让她和家人切实感受到民生政策带来的实惠。

(6月1日,郴州分娩“零自付”首位受益者李萍与家人幸福合影。)
记者从郴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6月1日起,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分职工、居民)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保基金全额保障,个人不用支付费用。
新政覆盖全市34所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一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3800元、剖宫产5800元,三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实际医疗费用低于包干标准的,按包干支付标准结算;超出包干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政策明确,平产、剖宫产临床必须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以及部分使用频率较高的目录外项目纳入保障范围。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免陪照护等目录外项目以及其他非医疗服务项目由个人自行承担。
此次分娩“零自付”政策是郴州市落实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完善生育支持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切实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构建生育友好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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