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市框架协议采购实施细则,明确采购适用范围、执行标准、操作流程及监管要求,稳步推进全市小额采购工作规范化、集约化、阳光化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84家预算单位依托框架协议采购平台开展采购业务,覆盖17个采购品目,采购总金额达4443.39万元。
为规范小额采购工作流程,我市统一采购载体和操作规范,所有集采目录内的小额零星采购,均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框架协议服务专区线上闭环办理,通过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三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严禁线下交易、人为指定供应商等违规行为,实现采购全流程留痕可溯,从源头有效防范各类采购风险。为放大制度效能、提升采购效率,我市推行差异化优先采购政策,对目录内单次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适用框架协议的项目,严格落实“应采尽采”要求。同时,针对电脑、服务器、物业管理服务四类高频采购品目,将优先采购额度放宽至200万元,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有效压缩采购时长、降低采购运行成本。同时,持续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监管体系,打通各业务平台数据端口,实现采购预算、执行、合同、履约、支付、监管全流程贯通。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执行”工作要求,严厉整治拆分项目、规避监管等违规采购行为。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完善供应商履约考评机制,常态化核查供应商产品质量、配套服务及履约情况,依规处置失信企业。财政部门聚焦采购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操作行为,持续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筑牢政府采购廉政防线。
一审 | 段王洁
二审 | 张明
三审 | 李艳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