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评2023年度湖南新闻奖拟推荐作品的公示
根据《湖南新闻奖评选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单位申报,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初评,拟推荐《郴州锥栗上高铁啦!》等21件作品、《郴州宜章:景区减“碍”加“爱”游客登山“无碍”》1件自荐作品参加2023年度湖南新闻奖的评选,《龚秋霞:大山里的代购员 为20多户村民义务“代购”7年》等10件作品参加2023年度县级融媒体中心优秀作品奖的评选。相关信息和参评材料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为3月5日—3月11日,欢迎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凡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向郴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反映情况,电话:0735—2871650。
郴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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